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针对账户余额为零且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或账户超过两年未发生收付活动、营业执照已注销或者被吊销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予以销户。
此前我行已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企业,但仍有部分企业无法取得联系。请有上述情况的企业自本销户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分批对该部分账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后,账户关联的《开户许可证》同时作废。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电话(电话:0577-88076058,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30)或拨打服务电话:95555。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温州分行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