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大连分行关于个人名义开立单位结算账户客户销户的通告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行将对个人名义开立的单位结算账户予以销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我行此前已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相关客户销户事宜,且于2020年对外公示《关于停止个人人民币支票业务服务的通知》,通知客户进行销户并不再受理个人人民币支票业务,目前仍有部分客户无法取得联系。请有上述账户且未办理销户的客户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往我行营业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未办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分批对该部分账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后,账户关联的支票同时作废。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大连分行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