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厦门分行:贴心解析案例 助您守好“钱袋子

        在今年的厦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招商银行厦门分行针对消费者在银行办理业务时可能遇到的金融消保问题,带来了一系列丰富的案例和贴心解析,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金融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1  预防金融诈骗  消保宣传是关键

        黄大爷到某银行办理一张储蓄卡,并想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工作人员询问后得知,黄大爷是受陌生人委托办理银行卡,并判断黄大爷可能被骗,于是向其详细介绍和讲解了买卖银行卡的不良后果。黄大爷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后,放弃开卡。

        【招行小贴士】

        本案中,这家银行工作人员充分履行了为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的责任,切实保障了黄大爷的受教育权,并通过金融知识教育宣传提高了黄大爷的金融风险意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非法开立、买卖银行和支付宝账户实施电信诈骗等违法案件频发。因此,银行在开户审核的过程中加强了对相关知识的宣传。

        案例2  核实汇款信息  保障财产安全

        李奶奶因其儿子在省外出了车祸,急需钱做手术,到某银行办理汇款业务。工作人员发现李奶奶不认识收款人,表示要核实事情真伪,方能为李奶奶办理汇款业务。李奶奶认为银行多此一举,耽误了自己儿子做手术的时间。

  【招行小贴士】

        本案中,这家银行工作人员看似多此一举的做法,实则是在保护李奶奶的财产免受不法分子的侵害。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金融消费者在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存入资金,银行便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存款安全。

        案例3  网贷条款失公平  有权主张无效

        杨先生因网贷公司系统故障,未能按时在还款日还款。后来,杨先生找到网贷公司处理逾期情况,却被网贷公司告知,其签署的电子协议里有“消费者因任何原因导致的逾期还款,均应全额向网贷公司支付本金、利息、罚息,并自行承担征信记录失信责任,网贷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款约定。

        【招行小贴士】

        本案中,网贷公司制定的合同条款侵害了杨先生的公平交易权,杨先生可主张该条款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金融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不理解条款或发现条款与自己存在重大利害关系,应要求金融机构予以说明。如因金融机构未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导致消费者没发现或理解相关条款,消费者可主张该条款无效。

        案例4  特殊人群办事  应获得充分尊重

        一天,盲人张先生到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他有稳定收入,资信状况良好,但工作人员因其是盲人,便拒绝为其办理业务。张先生认为自身资信水平满足办理信用卡的条件,银行拒绝办理是对盲人的歧视。

        【招行小贴士】

        本案中,这家银行的行为侵害了张先生的人格尊严权,张先生有权向行政、司法机关寻求法律保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金融机构应在交易活动中对所有金融消费者一视同仁,不应有歧视等侵犯其人格尊严的行为。

【聚焦】 做足内外功课  让市民安心消费

        一直以来,厦门招行坚持用专业为客户创造价值,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重点,为市民安心消费做足功课。为推动消保工作走深走实,厦门招行坚持在全行经营管理和业务环节积极落实消保工作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并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向规范化、专业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与此同时,厦门招行持续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在以辖内各网点为支点设立“公共宣传教育区”的基础上,该行还结合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传播方式,以及各类形式创新的线下宣传、竞赛活动,全面覆盖金融知识宣传网,帮助市民守好“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