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关于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我行已根据《关于加速推进银行函证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2022】834号便函)要求,于2023年1月1日实现询证函的全面集中受理与回函。现将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更新如下:

一、函证业务受理信息

函证方式:邮寄/现场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342号招商银行大厦2楼运营中心

收件人:询证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0574-87208811/0574-83852259(电话语音服务:24小时;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集中处理覆盖区域:宁波分行及下属台州分行开立的单位账户。

二、说明

1、为保证服务质量、节约您的时间,推荐您使用电子函证的方式办理业务。我行已支持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的“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向银行发起电子询证函申请,被审计单位已开通网银或企业APP单位询证函业务功能的,均可通过本渠道办理函证业务。

2、如您有办理现场函证的需求,需携带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授权书或介绍信应加盖印章)。

3、我行受理函证的账户范围以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发出的“函证收件人”作为依据。如“函证收件人”为“招商银行宁波分行”,我行将对客户在招商银行宁波分行开立的所有户口进行函证;如仅函证企业在指定支行的业务情况,请以“招商银行宁波分行XX支行”作为“函证收件人”进行函证。

4、我行受理的纸质审计类银行询证函原则上均采用“审计类(格式二)、验资类询证函”格式回函,回函报告打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电子专用章”(以下简称“电子专用章”),“电子专用章”可通过我行官网(路径:一网通—在线服务—电子印章验证)校验印章真伪。特殊情况下,我行询证函业务回函用章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运营中心会计业务专用章”。

5、询证函预留签章处应加盖扣款账户预留银行印章。若询证函上未明确扣款账户,则应现场缴费,且预留签章处加盖的印章需为所有账户的预留银行印章,或由客户另行出具公函指定扣费账号。

6、为便于询证方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函证受理进度,我行上线了“询证函进度查询功能”,该功能支持我行单位客户或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一网通或微信小程序查询业务进度。查询渠道及路径:

(1)一网通查询路径为:公司业务—常用查询—询证函进度查询。

(2)微信小程序查询路径为:招商银行企业助手(微信小程序)—首页财资服务—询证函进度查询,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图片1.png 

7、如您误将函证寄送至我行网点的,我行将退回原寄送地址。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宁波分行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