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的通告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2022】834号便函)要求,商业银行须于2023年1月1日前实现询证函的全面集中受理与回函,各网点不再受理函证相关业务。我行拟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展银行函证现场/邮寄受理全面集中工作,现将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通告如下:

函证方式

受理机构

办公地址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邮寄/现场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运营中心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路7000号汉峪金谷商务中心4区1号楼6楼运营中心

函证中心:0531-55663828

如遇电话占线,可向开户网点电话咨询。

说明:

1.本通告适用于济南分行以及辖内各二级分行,包括淄博分行、济宁分行、临沂分行、滨州分行、东营分行、聊城分行。

       2. 我行受理函证的账户范围以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发出询证函中的“函证收件人”栏内容作为依据。如“函证收件人”填写为“招商银行济南分行”,我行将对客户在招商银行济南分行开立的所有户口进行函证;如仅函证企业在指定支行的业务情况,请以“招商银行济南分行XX支行”作为“函证收件人”进行函证。

       3.为保证服务质量,如有紧急函证需求,可通过电子询证方式处理。我行已上线电子询证函功能,支持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的“银行函证区块链服务平台”向银行发起电子询证函申请,凡我行单位有独立网银且已开通单位询证函业务功能的均可通过本渠道办理函证业务。如需现场跟函,办理人员须携询证函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加盖印章需与发起函证机构一致)。

       4. 我行受理的纸质审计类银行询证函原则上均采用“审计类(格式二)、验资类询证函”格式回函,回函报告打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函证业务电子专用章”(以下简称“电子专用章”),“电子专用章”可通过我行官网(路径:一网通—在线服务—电子印章验证)校验印章真伪。特殊情况下,我行询证函业务回函用章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运营中心会计业务专用章”。

       5.为便于询证方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函证受理进度,我行上线了“询证函进度查询功能”,该功能支持我行单位客户或会计师事务所通过“询证函账号+回函联系电话”或“来函快递单号+回函联系电话”,自助查询审计类且询证户口活动的询证函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渠道及路径包括但不限于:

       (1)招商银行一网通渠道:公司业务→常用查询→询证函进度查询。

       (2)微信小程序渠道:进入微信搜索小程序页面,输入“招银企业助手”进入小程序,点击“询证函进度查询”菜单,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查询。

       (3)微信公众号渠道:进入微信,关注微信公众号“招商银行企银之家”。进入公众号输入“询证”、“函证”,点击弹出链接进入小程序,输入查询条件即可查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招商银行济南分行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