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风险提示:5.1新规,只要结清逾期贷款,就能修复征信?谣言!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一些自媒体以“最新征信修复文件发布!征信不良也可以贷款买房买车了!”“个人征信系统或将迎来大改革!逾期结清以后自动修复征信!”“结清逾期账款即可修复征信!”为题进行错误解读,发布了“征信修复”类不实信息,误导了社会公众。

信用信息修复不等于“征信修复”,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不存在上述“征信修复”说法。

一、《办法》所称的失信信息

《办法》所称的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办法》第五条规定,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开展信用信息修复活动,适用该办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业务不属于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征信业务及其活动适用的法律依据为《征信业管理条例》。

二、《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

《办法》所称的信用信息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向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者归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台网站的运行机构提出申请,由认定单位或者归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移除或终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动。

三、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出具的信用报告

征信系统主要采集信息主体(企业和个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信息以及公积金缴存、行政处罚等其他相关信息。

闯红灯、垃圾分类、高铁霸座等行为信息不属于上述为金融活动提供服务的信用信息,一般不纳入征信系统,更不会展示在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中。

四、所谓合法的、收费的“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征信修复”骗局实质上是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主体对征信政策法规不了解,急于消除不良信用记录的迫切心理,故意混淆征信异议的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为名,通过虚假宣传、材料造假、教唆恶意投诉等手段达到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的目的,不仅不能删除个人信用报告上展示无误的逾期记录,还会对信息主体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五、有了不良信用记录该怎么办?

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上已经产生了不良信用记录,应当尽快还清逾期欠款,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如果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错误,可以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六、怎样维护良好的信用记录?

1.记清日期,按时足额还款;认真履约,保持良好记录。

2.量入为出,管好自身财务;精打细算,不要过度负债。

3.如实填表,确保信息准确;信息有变,立即通知银行。

4.还款方式,需要谨慎选择;钱到银行,才算真正还款。

5.逾期发生,立即还款为上;真有难处,联系银行商量。

6.关心记录,定期查询报告;出现问题,早提异议纠正。

7.身份证件,定当妥善保管;身份信息,切勿随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