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成都分行销户公告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以及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成银办发【2010】73号文件《关于加强久悬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存款人逾期不办理销户的,由开户行主动办理销户手续”。

以下单位(扫描二维码可见)在我行开立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已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请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开户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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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请咨询开户网点。

特此通知


招商银行成都分行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