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天津分行账户清理通告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针对同时满足: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或吊销、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此类账户”)予以销户。

此前我行已经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拥有此类账户的企业,但仍有部分企业无法取得联系。请拥有此类账户的企业自本销户通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分批对此类账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后,账户关联的《开户许可证》同时作废,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我行概不负责。

如有任何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或拨打服务电话:95555。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020年9月3日

    批量销户清单(零余额账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