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为提高对公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我行服务体验。现将我分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通告如下:
说明:
1、如函证方式选择现场函证,需携带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2、我行函证的账户范围以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发出的“函证收件人”作为依据。如“函证收件人”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我行将对客户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开立的所有户口进行函证;如仅函证企业在指定支行的业务情况,请以“招商银行北京分行XX支行”作为“函证收件人”进行函证。
3、我行询证函业务回函用章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运营中心会计业务专用章”。
4、我行已开通询证函业务进度线上查询功能,可通过微信、招商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扫码查询。二维码如下:
5、询证函格式模板详见附件,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附件1:审计类询证函格式模板.docx
附件2:验资类询证函格式模板.docx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