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兰州分行关于对“单位长期不动户”及 “注/吊销企业银行结算账户”进行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企业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拟对在我行“对公账户余额为零,超过一年未发生收付,且未欠我行债务”,“企业营业执照被注、吊销,账户超过两年未发生收付,且未欠我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予以清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请下列单位(账户明细详见附件)到开户网点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我行将分批对该部分账户进行销户处理。销户后,账户关联的《开户许可证》同时作废。

我行在进行账户清理过程中,不会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方式要求贵单位提供支付密码、网银登陆密码、手机银行登陆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贵单位注意保护相关信息,防止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致电95555(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8:00)或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及办理时间:新区支行为法定工作日9:00-12:00 14:30-17:00,其余网点为法定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附件:单位长期不动户及注/吊销企业账户明细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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