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账户开户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个人客户:

为持续做好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现就我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下称“个人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通告如下:

一、开户服务标准

(一)个人客户可通过我行网点柜面、可视柜台等渠道申请开立我行I类、II类个人银行账户,或通过我行手机银行APP等渠道申请开立我行一网通II、III类账户。客户申请开户时需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完整提供本人身份基本信息。为防范不法分子伪冒开户、保护个人客户合法权益,我行将通过问询了解、视情况查验审核辅助信息、辅助证明材料等方式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审核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以及本人真实开户意愿。

(二)个人开户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

1.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居住在境内的16岁以下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户,出具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监护关系证明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香港、澳门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出具中国护照及定居国外的相关证明。

4.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可出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视乎身份识别需要可能酌情要求提供外国护照)。外国边民按边贸结算规定办理,可出具所在国制发的《边民出入境通行证》。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我行有权对个人客户开户身份证件和身份信息进行审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我行有权加强对异常开户行为的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行有权拒绝开户:

1.对个人身份信息存在疑义,要求出示辅助证件,个人拒绝出示的;

2.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账户的;

3.有明显理由怀疑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资费标准公开

在我行开立的首张银行卡免收账户管理费。

个人账户的其他具体收费标准,请查询我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营业网点的对外公示,或咨询95555客服热线;

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格目录为准,各地区的费用优惠措施以当地公示为准。

三、账户分类分级管理

我行根据您所提供的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开户。根据加强开户管理、防控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网络赌博犯罪等相关政策要求,为了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我行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情况、我行对您的身份识别情况及风险评估结果,合理设定您的账户类型,开通账户功能,设定交易渠道、交易限额和交易核验方式等。

四、负面清单

1.不得“一刀切”要求所有异地客户开户必须提供辅助证明资料,不得以流动就业人群的个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拒绝开户;

2.不得要求客户以存入大额存款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3.原则上只要开户申请人满足开户基本条件,配合提供开户所需身份证明文件且证件真实有效,人证一致,完整提供真实有效身份基本信息,配合开展开户尽职调查,开户用途合理且无明显理由怀疑申请人开立账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不应拒绝开户(具体开通账户类型、功能及限额,以我行审核结果为准)。

五、个人账户服务监督电话

1.招商银行客服电话:95555

2.招商银行泉州分行优化个人账户服务监督电话:

0595-27356180

3.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优化账户服务热线:

0595-22148013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