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活动,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缴纳各类税费,进一步提高税费款缴库效率,现就在我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办理流程通告如下:

一、“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介绍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税费就地入库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对开展跨省经营活动需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 (以下简称“经营地”)申报缴税费,且未在经营地开立银行账户的纳税人,支持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将税费款从注册地银行账户跨省实时缴入经营地国库。

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办理流程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可采取签约扣税方式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

(一)签约扣税方式

签约扣税方式需要纳税人、缴费人与其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办理时,由主管税务机关发起签约扣税业务,国库信息处理系统 (以下简称“TIPS”)实时转发扣税信息至纳税人开户银行;纳税人、缴费人开户银行收到扣税信息后予以扣款,并通过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清算资金。

(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

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不需要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办理时,纳税人、缴费人在其开户银行报税系统上通过TIPS查询其在主管税务机关的申报信息,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需要缴纳的税费种和金额;纳税人、缴费人开户银行根据纳税人确认指令予以扣款,并通过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清算资金。

三、已开通“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网点

我行辖内32家网点(含台州8家)全部支持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签约扣税方式及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

四、其他事项

柜面办理协议签约时请携带单位或个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印章,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等;查询缴税业务可通过我行柜面及自助渠道办理,具体方式详询开户网点。

如有疑问,请致电95555或垂询我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