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警惕养老金融领域的诈骗

2021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已达2.64亿,在总人口中占比已达18.7%,已接近中度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且这个数据未来势必仍将逐步扩大。

伴随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不法分子也将犯罪的目光投向老年群体,近年养老金融诈骗行为时有发生,且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作案手段多样,手法不断翻新,并以互联网为“主阵地”,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不法分子和机构往往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抑或打着“以房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针对老年人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给老年人造成了精神伤害和财产损失。

养老领域金融诈骗都有哪些“套路”?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整理了部分不法分子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套路”,希望老年消费者擦亮双眼,谨防养老领域金融诈骗。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

利用老年人寻求养老保障的心理,不法分子往往以预售养老床位、虚构养老服务项目等名,通过承诺高息回报、享受床位优先居住权、入住打折等,诱导老年人大额预存消费投资,诈骗老年人钱财。

借“代办保险”之名

不法分子常常谎称认识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抑或冒充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声称可以代办“养老保险”、“补办养老金”等,利用老年人基于“找关系”、“托熟人”也许更加省钱便捷的想法,诈骗老年人保险费,最终导致钱款被骗、个人养老保险断缴。

以“以房养老”为由

通过“房本在家无用”、“不耽误自住或出租”等一类诈骗话术,不法分子诱导老年人签订房产抵押担保的借贷合同或相关协议,再将抵押房屋获得的资金购买其推荐的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最终因理财公司资金链断裂,房屋被行使抵押权,老年人落得“钱房两空”;抑或将老年人的房产直接以高息抵押给职业放贷人,并将房屋处置权交出,最后当入局的老人变少时,不法分子即卷钱跑路,留下老人面对放贷人的债务催收。

伪装“养老银行”

不法分子往往租用办公场地精心包装,并在公司门头招牌上打出“养老银行有限公司”等类似名称,伪装成“养老银行”吸引老年人前来存款。然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商业银行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整治养老领域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关系到“老有所养”、社会和谐。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在此再次提醒各位老年人: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防范集资诈骗套路,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正规机构,切勿轻信所谓的“稳赚不赔”、“无风险、高收益”项目,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老年人在进行养老投资前务必和子女多商量,切勿轻信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