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银行函证集中处理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834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2023年1月1日前实现询证函的全面集中受理与回函。届时,南京分行辖内所有网点将不再受理询证业务办理。为提高对公函证业务办理效率,提升我行服务体验。现将我行对公函证业务受理信息通告如下:

注意事项:
1、本通告适用于南京分行以及辖内各二级分行,包括常州分行、扬州分行、镇江分行、泰州分行、徐州分行、盐城分行、连云港分行。
2、自2021年1月1日起,请发函机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请发函机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和财政部、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文件相关要求,使用标准格式发函进行询证。
3、询证函中的“贵行”,请填写到具体开户的分支机构,例如:“招商银行XX分行XX支行”。
4、我行询证函收费价格:验资类询证函:300元/份;其他询证函:200元/份;手续费1元/份,邮递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
5、现场跟函所需资料: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原件及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等部门出具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6、对于不便现场跟函办理的建议您首选邮寄发函或线上电子询证函发起申请。
感谢您对我行业务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通告。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