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通知

关于“沉睡账户”提醒提示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守护好客户的“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招商银行沈阳分行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提醒提示范围:

  "沉睡账户"是指截至 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储蓄或结算账户(不含信用卡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账户管理费以外的交易。

  二、提示时间及方式: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由我行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企业微信或短信等方式对“沉睡账户”持有人进行通知。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

2024年2月8日